本招标项目宁德市东侨广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 )已由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东侨经发审〔202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鑫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投资,招标人为宁德鑫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439205.99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南侧、陈普路东侧;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7262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2480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98919.37平方米。地下三层,地上包括三个塔楼和裙房。地下总建筑面积为182195.26平方米,地上216724.11平方米。三个塔楼分别为办公、办公+公寓式酒店和五星级酒店+公寓式酒店。综合体裙房为一至四层,裙房部分建筑面积为76582.42平方米,裙房主要功能为商业和酒店配套。1#塔楼为办公,共22层,建筑高度98.3米,单体建筑面积39224.88平方米。2#塔楼为办公与公寓式酒店综合楼,共27层,建筑高度为121.9米,单体建筑面积46936.61平方米。3#塔楼为五星级酒店与公寓式酒店综合楼,共31层,建筑高度为137.4米,单体建筑面积53980.2平方米。项目建筑密度34.17%,绿地率22.03%,容积率2.89,设置机动车停车位221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8402个。具体详见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项目概算总投资约439205.99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宁德市东侨广场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宁德市东侨广场项目工程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方案及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基坑支护江南电竞平台入口、建筑、结构、二次精装修、总体室外道路、给排水、污水处理、海绵城市、暖通、消防、电气、临时用电及用水、防雷、电梯、人防、建筑智能化、停车场、标识标牌、交通标线、室外总体景观、夜景照明及外幕墙等专业或专项工程的设计)、岩土工程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提供符合项目报批所需的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各阶段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要求采用BIM技术设计,并向发包人提供BIM技术应用成果。具体设计范围以经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确认的设计任务书为准,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施工图所载明的建筑安装工程和室外总体工程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含试桩)、基坑支护(降水)、边坡支护及加固、主体工程、建筑屋面、二次精装修、人防工程、门窗及幕墙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空调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江南电竞首页平台智能化、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出入系统、防雷工程、抗震支架、室外附属景观绿化安装工程(包括室外道路、室外地面块料铺装、室外景观、室外门卫保安亭、室外绿化种植养护、室外照明工程等)、室外给排水工程(含二次供水设备及泵房)、电梯工程、夜景照明、泛光照明工程、预制构件生产(或采购)及安装、标识标牌、绿色建筑、江南电竞首页平台海绵城市建筑等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内容等。具体以经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和保管。具体设备采购内容以经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采购内容为准,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④其他:本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建设,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相关标准认定);本项目主体结构除核心筒区域楼板及外圈悬挑板外均采用钢筋桁架楼承板;围护墙采用玻璃幕墙,内隔墙采用内隔墙非砌筑,应用比例为 95%;采用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BIM技术应用、 可追溯管理系统。经计算,本项目1#楼装配率为60.01%,2#楼装配率为59.30%,3#楼装配率为50.28%。⑤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监控工程(若需要)由中标人负责接入由发包人指定的相关系统中并承担相关费用,结算按实计算。⑥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296123771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暂定1799个日历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领取中标通知书后,40天内完成地基基础及基坑支护施工图(含施工图预算),各阶段性工程的建设工期按经发包人确认的合理论证工期调整;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图纸审查。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及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2.7.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1)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或分包单位)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③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⑤如主体进行分包,主体分包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⑥根据《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中附上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⑦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日 16: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11月24日 09: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24日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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