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已于2024年4月12日公告了《中油工程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单独持有17.91%股份的股东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在2024年4月26日以书面形式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提出将《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江南电竞首页平台,现予以公告。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影响,实现稳健经营、持续发展,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拟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中油工程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4-027)。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4月1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上述议案1至12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4月12日和2024年4月27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12、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合同类型及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建设公司)与沙特阿拉伯国家石油公司(SAUDIARABIANOILCOMPANY,以下简称沙特阿美)就沙特国家天然气管网扩建Ш期增压站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MGS-Ш项目)正式签署境内采购和施工交钥匙固定总价合同,合同金额5,171,253,587沙特里亚尔(约99.97亿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4.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该合同实施后将对公司未来4-5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6.特别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市场、经济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工程建设公司与沙特阿美签署了MGS-Ш项目境内采购和施工交钥匙固定总价合同,合同金额约99.97亿元人民币。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工程建设公司本次承建的MGS-Ш项目位于沙特阿拉伯王国,本项目主要是对沙特国家天然气管网现有的1号、3号、5号三个增压站升级改造(共7列):1号增压站在现有6列压缩机的基础上增加3列,完成配套设施改造;3号增压站在现有7列压缩机的基础上增加2列,完成配套设施改造;5号增压站在现有5列压缩机的基础上增加2列,完成配套设备改造;扩建现有1号、5号泵站现有永久营地。项目预计2027年12月31日实现机械完工。
沙特阿美是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国家石油公司,成立于1988年,总部位于沙特阿拉伯宰赫兰。
该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该合同实施后将对公司未来4-5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一定积极影响,该合同实施不影响我公司的独立性,我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项目而与相关方形成依赖。
我公司所属工程建设公司具有丰富的油田地面工程建设经验,现有的技术、资源能够满足该项目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建设公司将持续强化风险管控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完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经济、政治、市场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正常履行,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新签合同额277.52亿元,同比增长34.48%;已中标未签合同191.10亿元,已签约未生效合同192.62亿元。新签合同额中,按市场区域划分:国内226.24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81.52%;境外51.28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18.48%;按专业领域划分:油气田地面工程业务新签合同额50.01亿元,占比18.02%;管道与储运工程业务新签合同额43.63亿元,占比15.72%;炼油与化工工程业务新签合同额115.05亿元,占比41.46%;“双碳三新”业务新签合同额63.89亿元,占比23.02%;环境工程及其他业务新签合同额4.94亿元,占比1.78%。
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余额519.73亿元(折合人民币),其中对下属分、子公司的担保余额412.93亿元,对外(不包括对下属分、子公司)担保余额106.80亿元。2024年1-3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级分、子公司担保发生额20.76亿元(折合人民币),全部为授信担保。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4月22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白雪峰先生主持,参会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本议案已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关于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7)、《中油工程关于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中油工程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工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4月22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监事6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小宁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对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监事会认为: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线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公司下属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有利于合理管控汇率风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江南电竞登录平台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交易目的:为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影响,实现稳健经营、持续发展,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拟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
●交易额度: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82亿美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期限内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1.91亿美元。
●本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对手为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截至2023年末,公司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存款余额171.86亿元,贷款余额20亿元,委托贷款余额11.91亿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用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易。但在交易过程中也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公司将力争将风险降至可承受范围内,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随着公司国际业务的发展,国际结算过程中涉及大量外币业务。为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影响,实现稳健经营、持续发展,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建设公司)拟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全额交割远期进行套期保值,合理管控汇率风险。
工程建设公司拟在不超过3.82亿美元的总额度内开展全额交割远期交易,期限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期限内任一时点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82亿美元,期限内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1.91亿美元。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1.工程建设公司审批单笔成交金额在0.5亿美元(含,等值人民币或外币)以下的交易。2.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审批单笔成交金额在0.5亿美元(等值人民币或外币)以上的交易。
工程建设公司与财务公司设有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授信额度,无需缴纳保证金和权利金,无资金占用情况,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
工程建设公司拟开展的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交易品种为外汇类,交易工具为全额交割远期,在境内外与财务公司以场外交易方式进行。
其中,工程建设公司拟在财务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财务(香港)有限公司开展全额交割远期,为境外外汇敞口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产品结构清晰,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和客观的业务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中国石油财务(香港)有限公司与37家银行签署融资授信额度,穆迪长短期信用评级A2/P1,标普长短期信用评级A/A1,不良资产率和不良贷款率为零,履约能力强,可以确保在正常情况或特殊背景下均有能力提供稳定、可靠和足够的现金来源,满足流动性需求。
1.1995年7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筹建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银复〔1995〕267号),同意筹建财务公司。
2023年末,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5,281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78亿元,税后净利润66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100%股权,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受同一法人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选择财务公司为交易对手可以有效降低履约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公开报价商议确定,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符合关联交易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工程建设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全额交割远期业务,具体业务金额、期限、汇率等条款以财务公司最终出具的外汇交易成交实时清单为准。
本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前提下,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制定了中油工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并对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出具了《关于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以具体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有利于合理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审批的额度和期限内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进行套期保值,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不超过3.82亿美元的总额度内开展全额交割远期交易,交易对手为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业务额度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期间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1.91亿美元。提请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权限在计划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进行授权:1.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审批单笔成交金额在0.5亿美元(含,等值人民币或外币)以下的交易。2.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审批单笔成交金额在0.5亿美元(等值人民币或外币)以上的交易。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白雪峰先生、刘雅伟先生、周树彤先生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下属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有利于合理管控汇率风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监事陈玉玺先生、吕菁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用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易。但在交易过程中也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相应的汇率价格波动可能对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产生一定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如遇交易对手违约,公司可能无法按照约定对冲公司经营业务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或政策发生变化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1.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在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财务公司以公司的账户开展交易。
2.公司禁止从事任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的投机交易,选择结构简单的产品,以达到控制成本、锁定收益的目的。
3.公司具备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确定授权权限范围,有效防范业务操作风险。
4.公司针对自身经营状况、交易处理能力和财务承受能力,合理确定亏损预警线等风险控制指标,并审慎选择全额交割远期交易价格及期限。
5.对于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生产经营发生调整等因素,导致预期套期保值目标产生重大偏离或难以实现的,公司将重新评估套期保值策略和操作方案;需要调整操作方案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6.公司将对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的交易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评价并对套期保值效果进行总结分析,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7.每年年终公司安排中介机构对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用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易。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公开报价商议确定,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