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昌吉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面使用预拌砂浆、标准养护室以及鼓励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和外脚手架钢板网(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促进我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建筑工地建筑节能、绿色生产、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我局起草了《昌吉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面使用预拌砂浆、标准养护室、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和鼓励使用外脚手架钢板网的通知》,现通过昌吉州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2月20日前书面反馈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附件:《昌吉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面使用预拌砂浆、标准养护室以及鼓励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和外脚手架钢板网》(征求意见稿)
关于印发《昌吉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面使用预拌砂浆、标准养护室以及鼓励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和外脚手架钢板网》的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局,昌吉市城市管理局、阜康市城市管理局: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预拌混凝土等企业:
为促进我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建筑工地建筑节能、绿色生产、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推动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工具化、定型化、标准化,依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等规章和规范的精神,结合施工现场应用实际和先进经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4年1月1日起,全州所有在建(包括改建、扩建、新建)的房屋市政工程禁止使用现场搅拌砂浆,全面使用灌装干混预拌砂浆。以下情形可采用成品袋装干混预拌砂浆:
1.建设工程需要使用特种砂浆,或者施工工艺有特殊要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无法供应的;
全州所有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除使用铝合金模板支撑体系外,鼓励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撑脚手架。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应符合《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T231)等规范要求。
所有新开工房屋建筑工程外脚手架外立面鼓励使用镀锌钢板网、冲孔钢板网等作为外立面安全网(建筑单体面积在3000平方米及层数在3层及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使用外架钢板网)。钢板网应符合《连续热镀锌和锌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GB/T2518-2019)有关要求,其耐冲击性能、耐贯穿性能等应满足《安全网》(GB5725)等有关规定参数要求,外观颜色宜选用蓝色。钢板网片所采用的材料、构配件应有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并符合产品设计规范要求。
自2024年1月1日起,昌吉州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单位工程或成片小区累计1万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1千万元以上的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标准养护室,其它施工现场不具备建立标准养护室条件时,可采用养护箱。现场标养室(箱)应满足《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要求,实验人员根据规模和试验工作的需要配备,并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应配备温度计、混凝土振捣台、试模江南电竞、塌落度筒、振捣棒、钢卷尺;标养室温、湿度应满足有关要求,并做好记录;标养室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标养箱的数量应满足实际工程量的需要。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预拌砂浆和标准养护室、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外架钢板网是提高建筑工地绿色生产水平、减少建筑垃圾排放的具体举措,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实现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文明施工的重要技术手段。各县市(园区)住建部门要充分认识施工现场使用搅拌砂浆和标准养护室、外架钢板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强化措施,积极做好推广使用工作。
(二)压实责任,强化全过程监督管理。各县市(园区)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预拌砂浆等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顺利推进建筑工程预拌砂浆等应用工作。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规定,将使用预拌砂浆、标准养护室、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和外脚手架钢板网等所产生的费用列入建设工程造价中,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应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定。设计单位应按相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要求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预拌砂浆的品种、等级。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预拌砂浆等工艺应用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规定,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预拌砂浆等工艺施工应用监理责任。
(三)高效推动,完善激励措施。凡按照要求在施工现场使用预拌砂浆及预拌砂浆、标准养护室、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和外脚手架钢板等新工艺的项目,奖励一定的企业诚信分值予以鼓励,在进行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化评审、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考评、结构奖等奖项时进行相应的加分鼓励。对未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的工程不得参加有关工程评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