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80.0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将为建筑行业的发展开启新的战略机遇期,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持续增长、新型城镇化持续推进、国家坚定实施扩大内需发展战略等都为行业提供了持续发展的巨大空间;“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将助推建筑行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一带一路”倡议为建筑行业“走出去”带来新的市场空间;城镇既有建筑改造、老龄化社会带来的医养设施建设、乡村振兴建设等都为建筑行业提供了新的发展市场。
自2021年城市更新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以来,城市更新已升级为国家战略,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快实施“十四五”重大工程,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促进区域优势互补、各展其长,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根据住建部统计,2021年至2023年,全国已实施各类城市更新项目约15.4万个;2023年全国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7万个、惠及居民897万户,共完成投资近2,400亿元。
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将我国的城市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再次为建筑行业发展创造更为广阔的需求增量。
为加快推进城市更新与“三大工程”项目落地,央行持续加大对其金融支持力度。2023年央行已有5,000亿元抵押补充贷款(PSL)发力支持“三大工程”项目贷款,中泰证券预计,未来五年PSL或增发2.5万亿以上。2023年四季度,中央财政增加发行1万亿元特别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项目建设,防洪减灾工程作为重中之重。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拟连续几年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2024年先发行1万亿元。
此外,建筑企业资质作为建筑企业进入建筑市场的准入证,政府监管力度持续加大。2023年9月,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收回试点地区资质审批权限,统一由住建部管理;强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人员考核要求;加强企业重组分立及合并资质核定;完善业绩认定方式。
在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城镇化建设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持续发力,以及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的推动下,我国建筑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行业也将进入发展的新阶段,城市更新和“三大工程”有望成为行业未来发展的主要抓手。
公司是一家全建筑产业链企业,业务涵盖内装装饰工程、幕墙门窗工程、智能化工程、古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设计业务等领域,还能提供设计、采购和施工一体化服务。公司企业资质齐全,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共计取得33项壹级(甲级)资质。其中江南电竞登录平台,公司在设计、装饰、幕墙、古建、智能化、施工、展陈、博物馆、城市及道路照明等专业领域均是壹级(甲级)资质。
公司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副会长单位,曾获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AAA级信用企业、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中国建筑装饰设计机构五十强企业、中国建筑幕墙行业百强企业、中国民族建筑业百强企业、中国建筑装饰优秀专业化设计机构、中国民族建筑优秀企业、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家优秀科技创新型企业等称号。
公司装饰装修业务包括内装装饰工程、幕墙门窗工程、智能化工程和古建筑工程。
公司主要承接高端星级酒店、行政办公及写字楼、文教体卫建筑、商业展馆等大型城市公共建筑,机场、地铁等公共交通设施,以及批量家庭住宅(精装修),对室内空间进行装饰装修。公司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中国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壹级、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等资质。
近年来,公司承接了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青岛胶东国际机场、青岛奥帆博物馆、青岛地铁、济南地铁、青岛大剧院、小青岛接待中心、八大关宾馆、八大关小礼堂、山东大厦仁和厅、城阳市民中心、青岛市民中心、青岛市科技馆、章丘为民服务大厅、海天中心、红岛国际会展中心酒店、国信·金融中心酒店、交通银行青岛分行、清华青岛艺术与科学研究院等一大批高端公共建筑装饰项目。
公司主要承接高档写字楼、酒店、商业综合体、机场、车站、文体场馆、医院、企事业机关办公大楼和高层住宅的建筑幕墙工程,为客户提供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工程施工与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幕墙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全资子公司德才高科专业从事智能系统门窗、节能环保新型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其采用德国、意大利等国进口的先进生产线,加工精度、品质、效率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近年来,公司承接了青岛胶东国际机场、青岛地铁、上合组织青岛峰会新闻中心、青岛自贸全球消费综合体、光大人工智能产业基地、康复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上海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分院、山东高速国际航运中心、城发商业中心、海尔云谷创新中心、海尔国际广场、上海海尔智谷、莱钢大厦、太原华润中心、日照港国贸中心等一大批代表性工程。
公司主要承接智能建筑、能源管理系统、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城市系统工程的研发与施工,为客户提供智能化系统的完整解决方案。公司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资质。
近年来,公司承接了青岛奇瑞汽车产业园、东方航天港航天科普教育基地、德国企业中心、烟台山医院、青岛市科技馆、扬州市科技馆、中国企业论坛分会场、青岛市民中心、国际创新园、歌尔MOS办公楼、即墨音乐厅、黄岛机关东部办公楼、青岛科技大学淄博教科产融合基地、青岛市崂山区城运中心、中韩交流合作国际客厅等代表性项目。
公司主要承接园林景观、合院、影视基地、文旅古城等仿古建筑和近现代建筑保护及修缮,以及古建筑修缮,通过BIM技术和三维扫描技术、管理平台、仿真模拟等多维技术应用。公司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资质。
近年来,公司承接了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旅游度假区、重庆十八梯、重庆白象街、芜湖鸠兹古镇、湖南里耶旅游文化小镇、镇江金山寺、西宁民族风情街、高密红高粱影视城、青岛影视外景基地、青岛融创藏马山、中山路沿街两侧外立面整治、四方路与黄岛路片区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圣心修道院修缮与艺术广场、华严文化广场等一大批园林景观、合院、文旅古城、影视基地、仿古建筑和近现代建筑保护及修缮类项目。
公司主要承接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资质。
近年来,公司承接了青岛市博物馆、青岛综合保税区服务中心、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图书馆、康复大学、胶州市李哥庄三屯小学、济南张马屯初中、张村河南侧配套初中、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国际医疗中心、崂山区公共卫生中心、青岛市广播电视台中波发射台、胶州市南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青岛市市南区与崂山区老旧小区改造等众多公共、民用及重点民生项目。
公司主要承接在城市区、镇(乡)规划建设范围内为居民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等,包括管线、综合管廊、道路、桥梁、附属等市政工程、景观园林工程施工等。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资质。
近年来,公司承建了跨海大桥高架路二期、青岛胶东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片区电力管廊建设工程、胶州市扬州路、胶州路道路改建、上合青岛峰会道路整治(银川西路、宁夏路)、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道路、青岛空港综合保税区服务中心道路、城阳区岸线生态修复、月湖公园改造提升工程、青岛蓝谷山地自行车运动公园等一大批优质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及景观配套项目。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房设计院于2023年12月成功在“新三板”挂牌,其主要提供规划建筑设计、室内设计、景观园林设计及其他设计咨询等业务,专注于为客户提供建筑空间设计的一体化综合性解决方案。中房设计院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近年来,中房设计院成功承接了青岛地铁、桥头堡国际商务区、平度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园、城阳区岸线生态修复项目、凤凰之声大剧院、山东大厦仁和厅、中韩交流合作国际客厅、胶州市市南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四方路片区历史建筑改造项目、青岛市生物医药协同创新中心项目、高密市红高粱影视城等地标性项目的设计工作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03亿元,同比增长8.25%。公司实现净利润1.6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6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在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甲5号楼德才大厦7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8日以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叶德才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才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才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才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德才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才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才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才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才股份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才股份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才股份关于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才股份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才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才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才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才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才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才股份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才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才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才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才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在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甲5号楼德才大厦7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8日以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艳平女士江南电竞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线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才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及《德才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才股份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才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才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才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才股份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才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才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才股份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线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德才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与商誉形成有关的资产组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467.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各类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进行会计计量及减值处理。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812.51万元、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878.29万元、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62万江南电竞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合同资产减值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如下: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467.05万元,增加公司利润总额7,467.05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履行的审议程序: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光大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理财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4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9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1,102.00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30日全部到账,并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7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1)第00003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2022年4月26日及2022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按照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注:已于2022年4月26日及2022年5月25日分别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项目整体变更为“2、系统门窗研发及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2、流动性好;3江南电竞登录平台、保本型。其中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超过12个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2、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及子公司将建立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综上,光大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9,698.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各类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进行会计计量及减值处理。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929.98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7,451.64万元、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8.65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合同资产减值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如下: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469.50万元、抵债资产减值损失798.37万元。
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9,698.13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9,698.13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4月2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青岛城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城高世纪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须在2024年5月24日下午15: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登记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一)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实际以会议召开进度为准,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