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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水利厅关于2018年法治水利工作情况的报告赣水字〔2019〕1号江南电竞
2024-01-10 阅读

  2018年,省水利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紧紧抓住江西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契机,以水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为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6月29日,同志在江西水政工作情况汇报上批示:“江西省高度重视水政工作,治水管水思路清晰,举措扎实,真抓实干,成效显著,河湖监管执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希望能继续发扬好的做法,做好总结推广,以点带面,切实把河湖管好保护好。” 现将法治水利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加快推进“一次不跑”改革。取消了“取水权转让有关证明材料”“质量检测员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及“质量检测业务业绩证明材料”3项证明材料;在第一批7项“一次不跑”“只跑一次”事项后,新增8项“只跑一次”的事项,为企业群众办事再提速。

  2.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为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加快水利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印发《2018年水利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水利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市、县水利社江南电竞平台入口会信用体系建设。委托省水科院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相关机制研究。稳步推进全省水利建设市场履行合同评价工作,建立动态管理、纠错、评价全程留痕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水利建设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对44家市场主体进行行政处罚并实行联合惩戒,积极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

  3.完成三部涉水法规规章立法任务。4月2日,《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6月1日起施行。11月15日,省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通过《江西省节约用水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11月29日,《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8年11月12日,省委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省水利厅作为省直部门唯一代表作大会交流发言。11月19日,《中国水利》杂志根据水利部司局推荐,将江西水利立法工作为亮点工作拟推荐收录中国水利《回眸2018》专辑,将在2019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召开前夕推出,并作为会议资料发放。

  4.修改5部涉水地方性法规。为保持法制统一,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完成《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5部涉水地方性法规共16个条款一揽子修改任务,被废止的省政府规章《江西省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若干规定》有关圩堤的防洪运用与管理内容纳入新修改的《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5.强化水事立法项目储备和立法研究。为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提供法治保障,我厅申报的6件涉水法规项目纳入省委批准的《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江西省农村饮水管理条例》有望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委托江西生态法律研究中心开展《江西省流域综合管理条例》相关立法前课题研究,为实施立法做好准备。

  6.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印发《江西省水利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及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有效期制度;规范性文件未经厅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2018年全年近100件次厅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经厅政策法规处合法性审查。扎实开展限制市场竞争、军民融合、法规证明事项、民营经济发展等多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7.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单位作用。自2015年11月份厅本级组建了法律顾问队伍以来,按照《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在全厅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赣水政法字〔2015〕2号)要求,我厅加强厅法律顾问团队伍建设,扩律顾问工作覆盖面,充分发挥其专业法律队伍优势,在新余市水务局因非法采砂执法履行职责不充分被行政公益诉讼、郑金林等14人诉共青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行政行为违法案件、中铁建设第十一局分包转包水利工程等相关事宜处理方面,发挥法律顾问在决策阶段的从法律方面审查、论证的预防作用,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

  8.推进科学民主决策。2018年,我厅在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上,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议事原则,把执行民主集中制贯穿于水利工作决策全过程。2018年,共召开了30次厅长办公会、30次党委会集体研究研究全厅重大事项,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9.积极参与湖区联谊联防工作。2018年5月28日起,我厅与省公安、农业、交通、林业等相关部门,在鄱阳湖水域形成以省级水利、公安、海事江南电竞、渔政、野保等部门联合巡查点为中心、5个湖区县联合巡逻执法点为支撑的横向、纵向同步联动的“1+5”湖区动态巡逻防控网,全力维护湖区生态环境和安全稳定。我厅先后派出20批80余人次参加联谊联防联合巡逻执法行动,积极协调处理湖区涉稳隐患,严格执行水行政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联谊联防期间,赴蛇山执法点督导调研,实地察看执法点工作,要求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严格依法履职。任务期间,省市值班人员共依法查处非法涉砂案件3起,查扣非法采砂船5艘。

  10.积极开展河湖卫士执法行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水利部开展河湖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开展全省水利系统“河湖卫士”监督执法行动;对河道清障监督执法,水利工程和水文设施保护监督执法,水资源及入河排污口监督执法、河道采砂监督执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河湖岸线利用、涉河建设项目及活动监督执法等六个方面的涉及水利行业的所有违法行为纳入打击范围,实现了水利行业的全面执法;并于5月、10月两次对各地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截至目前,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六项主要工作内容共216个重点问题已整改到位185个,整改率达到85.65%。

  11.开展采砂整治行动。深入贯彻实施《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完成督察问责及总量控制最后2项配套制度起草并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印发;组织编制全省水域采砂船集中停放点及执法基地建设规划。自5月中旬起,我厅组织省市县三级联合开展全省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据不完全统计,该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地执法巡查共出动车辆约1万台次、船艇约7千艘次,出动人员约6万人次,查处非法移动采砂船舶60艘、非法采砂船舶157艘、浮吊11台、非法运砂船舶380艘,整治非法砂石码头34个,化解涉砂矛盾52起,查处非法涉砂案件462起,行政处罚544人,行政罚款759.65万元,行政拘留41人,移交刑事立案12起。

  12.积极做好两法衔接工作。为加强对全省查办涉水刑事案件业务指导和跟踪督办、预防职务犯罪,在省水利厅与省检察院共同努力下,省市县三级水利部门共设立检察室113个,实现各级检察院设立派驻水利部门检察室全覆盖。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监督作用。结合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通知》,要求各级水利部门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意识,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严格依法履行水行政管理职责。

  13.加强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省政府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我厅制定《江西省水利厅2018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对《省水利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江西省水利厅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江西省水利厅抽查人员名录库》等进行动态调整,检测规范、采砂规范、水土保持规范等均已开展了双随机检查工作。大力推进“智慧水利”项目建设江南电竞,引入卫星遥感遥测、远程视频监控及无人机等,开展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动态监管。

  14.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按照省编办的要求对2014年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重新进行梳理完善,将各类行政管理事项精简完善后,我厅保留实施行政权力59项,同时组织开展了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对59项行政权力事项,从设定依据、办理程序和期限、提交材料、岗位职责、执法文书等方面进一步梳理规范,并在江西省政务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5.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为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我厅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暂行办法》,明确在办理过程中,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了厅领导审签、厅办公室归口、有关处室负责的办理工作责任制。3月30日,下发《关于认线年省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办理工作进行详细部署,提出了办理要求。2018年我厅的承办省政协委员提案14件、省人大建议19件均在6月已全部办理完毕。

  16.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我厅专门成立了省水利厅行政调解委员会,并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落实行政调解工作各项任务。针对重大、复杂、群体性关注度高的涉水争议事件,由水利专业调解工作室牵头组建临时专业调解平台,有效解决以往重大、复杂、群体性涉水争议事件处置滞后,调解效果不佳的处境,有效降低群众因涉水矛盾引发的。10月22日—25日,在新余举办全省水利系统综治会议暨行政调解骨干人员培训班,详细讲解了政调解基本知识、涉水采砂突出问题、应对方法及处置方式,使参训学员对涉水行政调解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丰富了理论知识。

  17.积极化解水事矛盾纠纷。印发《江西省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施方案》,开展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樟树市9·10非法采运砂事件”发生后,我厅立即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南昌市采砂办、宜春市采砂办等单位,成立9·10采运砂事件联合调查组,赴樟树开展调查工作,9月16日,省采砂领导小组副组长罗小云约谈了樟树市政府、宜春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责令按期限要求全面整改到位。在省水利、水政微信公众号设“曝光”专栏,定期曝光重大典型水事违法案件,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倒逼责任落实。针对东乡区因畜禽养殖和生活污水排放引发与进贤县的纠纷,通过河长制平台及时督办抚州市、南昌市河长办核实处理。

  18.明确重点,积极部署2018年工作。2018年1月和5月,我厅向省法建办分别报送了《关于报送法治江西建设责任清单和2018年工作计划的函》、《关于报送普法责任清单和2018年工作计划的函》,明确今年法建和普法重点工作任务。5月,我厅印发《2018年法治水利建设工作要点》、《2018年普法工作要点》,对今年度的水利法治工作和普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19.加强法规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我厅历来高度重视对干部职工的法治学习培训,健全完善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制度,保证人员、内容、时间等各项要求落实到位。2018年,我厅组织5期中心组学习班,重点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习治水重要讲话、新修改宪法等进行专题学习。2018年5月和9月举办两期全省水利系统法治培训,强化对新出台、新修订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不断规范水政执法和法制监督等行为,进一步提高基层水行政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组织干部职工参加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20.加强重点时段法治宣传。“世界水日”“中国水江南电竞平台入口周”期间,我厅利用省级报刊、手机短信、地铁交通媒体、办公楼显示屏等平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3月22日,副省长胡强、在江西日报分别发表的署名文章,大力宣传节水优先方针,扎实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为配合《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出台,分别召开《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和《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新闻发布会,在《人民长江报》等媒介发表厅主要领导解读法规文章。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安排,对河长制湖长制立法工作进行重点宣传报道。

  21.积极开展百万网民学法律活动。今年3-4月,我厅联合省普法办、新法制报开展了“百万网民学法律”水法规专场知识竞赛活动,共约36万人次参与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水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江西省百万网民学法律”水法月赛座谈会暨抽奖仪式在新法制报举行,纳入第27期中国普法网“地方普法集锦”。

  22.做好宪法及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工作。印发《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通知》,并在厅党委第一期、第三期中心组学习中,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列入学习内容;举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专题讲座,厅党委书记、同志亲自授课,进一步提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宪法法律意识。同时我厅积极组织广大水利干部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学习宪法、水法、保密法知识专场竞赛活动,获优秀组织单位称号。

  23.完善领导机构,保障法治水利建设经费。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厅法治工作,我厅成立了江西省水利厅法治水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法处,负责日常协调工作。今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法治水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并报省法制办备案。为加强法治水利建设保障,2018年,我厅安排预算258万元用于法治水利建设经费。

  一是涉水管理法规仍有待完善,目前涉及流域管理、农村饮水等方面地方性法规仍是空白。二是受机构改革影响,省级水政执法队伍如不能保留,将可能大大削弱省级水利监管执法能力;三是不少群众的法治观念不强,河湖保护意识仍总体偏弱;非法采砂、非法围湖仍时有发生,屡禁不绝。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法治水利工作:一是配合做好《江西省农村饮水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做好江西省流域综合管理条例的前期研究工作。二是抓好水政队伍能力建设。继续组织开展全省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在执法重心下移的背景下,提高市县水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筑牢执法基础。三是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河湖保护、河道采砂等江南电竞平台入口相关水事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保护江河湖泊的意识,形成浓厚的水法治文化氛围,夯实水生态文明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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